今天陪朋友逛街,心情超複雜。
在日本打工一小時最低1000円,
一件長版針織毛衣,冬季特賣1990円。
也就是說打工2小時可以買一件。
在台灣打工一小時115元,
一件長版針織毛衣,便宜的話690元。
也就是說你要打工6小時才買的到一件毛衣。
我今天早上吃的麵包105円,是他們薪資接近10分之1。
照這個比例:薪資的10分之1,
其實超商的麵包在日本人眼裡是台幣11.5元的價值。
一碗600日元看似很貴的拉麵,其實等於台幣69元!!
吃到飽餐廳2500日元,其實等於台幣287.5元!!
在東京花台灣賺的錢真的很傷成本!!!
所以意思就是說來東京不打工養自己
對不起你在台灣的父母阿ヽ(゜▽★゜)ノ